河南省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分类施策有良方 扎根金融本源 服务实体经济

2018-05-14 11:03:13来源:河南日报点击:

  “有些企业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他们有技术、有人才,实现转型升级只是差了资金这‘一口气’。”
 
  ——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省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绩斐然,位列“表扬名单”。我省在该项工作中有何良策?取得了哪些成果?记者采访了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等相关部门。
 
  支持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
 
  受产能过剩、能源周期波动影响,2016年以来,河南能源集团、郑煤集团、安钢集团等大型煤炭、钢铁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这些企业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他们有技术、有人才,实现转型升级只是差了资金这‘一口气’。”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帮助这些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由河南银监局牵头,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债转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市场化债转股总规模1332.5亿元,其中,已获建行总行批复债转股金额325亿元,累计投放规模251亿元,有意向债转股规模1007.5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债转股后,企业优质产能和创新能力得以保持,银行不良率也得到控制,防止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更重要的是,经济走出下行周期后,企业盈利能力恢复使得银行持有股分红的收益高于放贷获取的利息收益,保持金融市场良性循环。
 
  帮助困难企业成立债委会
 
  企业之间互联互保比较常见,在经济上升期,能够扩大贷款规模实现自身快速发展,一旦发生风险,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损俱损。省内某制造业企业在2014年担保的2家企业因出口下滑导致资金链断裂,作为担保方,该企业陆续为担保企业代偿及平移银行贷款2亿元,支付银行利息逾2000万元,导致该企业也出现了债务危机。
 
  我省为了帮助经营良好、因为特殊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渡过难关,2016年以来,由河南银监局牵头全面推进实施债委会制度。在企业暂时遇到困难时,债委会协调约束各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采取银团贷款、贷款展期等方式予以最大限度支持。
 
  2016年至2017年,我省对3家债权银行的2000多家债务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企业分批组建了债委会。2017年,银行机构通过债委会支持困难企业1051.55亿元,实施债务重组70.61亿元,减免利息0.41亿元。通过债委会的成立和有效运作,防控了企业资金链断裂和互保联保风险扩散,助力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实现良性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设还贷周转金
 
  位于郑州高新区的中软高科企业负责人说:“我们轻资产企业,多数只能获得短期贷款,这和我们的经营周期不一致,不停地还贷、再贷,中间经常出现衔接不畅,企业发展也难进入快车道。”
 
  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我省洛阳、新乡、焦作等多个省辖市设立了还贷周转金,专项用于银行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而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为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帮助其维护银行信用、再获贷款。有了还贷周转金的支持,小微企业就解除了后顾之忧。
 
  自2014年4月以来,洛阳市累计办理还贷周转金业务4926笔,周转金额达221.4亿元,为企业直接节约融资成本5亿元以上,化解了约400亿元贷款的逾期风险,确保了企业资金链不断裂,维护了地方金融生态稳定。 (记者 逯彦萃)
 
  连线专家
 
  我省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方面的做法,是新时代下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
 
  首先,采取市场化手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既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产业升级,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真正做到了产融结合、产融双赢。其次,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成立债委会,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防止了企业资金链断裂和互保风险扩散。再次,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支持小微企业、补齐短板,保证经济结构更健全、更完善。(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王军)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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