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立价格监测预警统一平台 今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02-06 12:33:02来源:安徽日报点击:

  价格监测是党委、政府了解掌握市场运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后,价格监测将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日前,《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对外公布,明确了价格监测预警基本原则和方式,细化了价格监测预警方式方法,其中特别提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将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手段。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菜价、肉价近期上涨多少?物价水平有没有剧烈变化?民生商品的市场供应变化情况如何?……价格监测是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的重要手段,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全国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通过价格监测预警活动,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有利于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引导价格预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我省价格监测工作以保供稳价为重点,紧盯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加强监测预测预警,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监测体系不健全、监测任务落实难、信息化建设水平低、相关工作缺乏法理依据等问题逐步显现,亟待通过立法予以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信息化,是推进价格监测预警的最高效手段。《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手段。

  根据规划,全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覆盖省、市、县(市、区)各级价格监测部门,以及全省约1500余个价格监测点,含大型超市、农批市场等。重点监测生鲜粮油、大众食品、日用消费、烟酒饮料、家电数码、母婴用品等销量、价格信息,为民生保障和政府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化支撑。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将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主要包括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工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产品、畜禽养殖和特色农产品、房地产、劳动力、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价格监测事项。

  在特殊时期,市场上可能会发生价格波动,政府部门须建立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管理办法》提出,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制定价格应急监测预案。启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应急监测的条件包括: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异常波动;发生争购抢购某类商品现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还细化了价格监测预警方式方法,主要对应急监测、市场巡查、专项调查、价格形势会商分析、价格预警、信息发布等进行规定,明确各种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监测方式,强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价格问题以及价格政策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加强动态监测和趋势分析,同时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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