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征地虚报亩数谋取国家补偿 各部门推诿扯皮举报维权遥无期

2020-01-11 10:15:30来源:中原法治网点击:

 

近日,我社接到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木营子村五组村民李文静实名举报一、双塔区他拉皋镇木营子村民李刚、在朝阳市双塔区政府何副区长、他拉皋镇书记赵延辉镇长李春江、双塔区国土局刘强“保护下”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房、一户多宅、花钱办假证、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贪污腐败。二、他拉皋镇书记赵延辉、镇长李春江、燕都新城国土局监察大队长高姿辉伙同李刚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事实

一、合法承包土地,确权莫名丢失

1、1995年,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木营子村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李文静合法取得了总亩数共5.56亩的《辽宁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2005年,李文静又合法取得《辽宁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与1995年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是一致的,承包合同30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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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木营子村土地确权,镇政府、村委会和第三方将李文静的家庭承包地错误的发放给李刚,李文静得知以后多次找到双塔区农经局,他拉皋镇政府和木营子村委会说明情况和举证后各部门决定,终止李刚2015年确权所得的《辽宁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并2017年12月26日李文静合法签订了《辽宁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登记六块地,合同亩数共5.06亩,实测亩数6.13亩。(他拉皋镇木营子村五组人均土地1.39亩,李文静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成员4人,应共有土地亩数5.56亩,2017年12月26日年木营子村委会和李文静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亩数是5.06亩,其中少了0.5亩,已被李刚非法建房占用,另外合同内地块与之前合同地块不符),李文静要求他拉皋镇政府、木营子村委会给本人土地确认地块和地邻,到现在村委会和镇政府也未给确认,致使李刚拒不执行李文静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始终霸占着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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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2015年木营子村委会错误的和李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导致本应李文静享受的粮食款一直被李刚领取李文静多次要求镇政府和木营子村委会纠正错误,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最后让找村委会,村委会给出的处理意见是李刚本人同意,但土地从新确权李文静名下时,李刚和他媳妇口出狂言土地就他家的、地也不给你、粮食支补也不给,并且告诉我“告哪接哪”。村民依法享受的粮补政策,因为相关部门在土地确权错误而未发放,这个问题应该是政府积极的提出解决协商办法,而不是部门相互之间推脱,来让个人背“锅”吧!

二、艰辛举报路,遥遥无期日

1、从2017年7月至今,李文静多次向辽宁省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区国土局、双塔区纪委实名举报朝阳市个别部门欺上瞒下、互相推诿扯皮、至今李刚的一系列违法建房、违法用地、违法办证、一户多宅、伙同他拉皋镇、木营子村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件在个别部门的保护下仍未立案和处理

2、2017年12月份就李刚外环路非法买卖大河套口粮田,建了百平米私宅改变土地用途开了金三角饭店,烧烤店,商店和14年李刚违法在耕地建房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燕都分局监察大队队长高姿辉答复:“李刚非法买卖土地国土局管不着,农村这里,你不说我是买的我不说你是卖的就转包给你了,私下一签手续,谁都知道李刚卖了125000元钱,就他这个不公开的东西,就卖了给钱了也叫非法买卖吗没通过国土、农经局、就不叫非法买卖,即使通过我们,我们也管不着”、“李刚14年建的房子在居民点里也挨着大棚是大棚看护房,再说飞机没扫上的都不叫违建谁敢拆啊!”、“金三角饭店是看护房,看护房没有平数限制不予查处。”、高姿辉还说:“他拉皋镇违建多了,你看见哪个拆了,现在的事就那么回事吧”

3、2019年3月份辽宁省整治大棚房和违建、村委会几位干部去李刚家量违建房子面积,李刚当着大家面说:敢拆房子我就告李春江,建房子我给李春江20000块钱呢。

4、2019年3月17日左右辽宁省大棚房督导组领导来朝阳市检查,专门去李刚第二处违法房子调查,当时李春江镇长领着省大棚房督导组领导、双塔区国土局监察大队刘强、双塔区农经局陈显灵局长、新城国土局领导等去看的李刚拿出的土地使用证面积只有79平米(不是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实际这个房子面积300多平米,省大棚房督导组领导看完就走了,也未详细了解情况,致使李刚耕地违法建房到现在仍未拆除镇长李春江明知李刚出示的土地使用证不是这个房子的却不予说明,李春江故意、徇私包庇李刚和各部门欺骗省大棚房督导组领导,欺骗组织检查)。

5、在2019年3月22日在国家大力整治大棚房和违建的大环境下,外环路开着金三角饭店的房子才不得不拆除(三处违建之外非法买卖土地上的又一处)。但之前,举报人多次找各部门拆除外环路开着金三角饭店的房子都没拆除,外环路工作的环卫工大叔,大姨都知道李刚把地卖给轮胎厂一个姓李的不是本村人

6、根据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燕都新区分局 2019 年8月5日的《答复意见书》(朝自然资源燕信字【2019】2号),该局已对李刚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经调查核实,并未查阅到李刚和孙秀华(李刚和孙秀华是夫妻)建房相关审批手续,李刚属于违法建房,违法建房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应该由镇政府牵头拆除,并已经将李刚违法建房情况已书面转给他拉皋镇政府。(现在居住的三处违建其中一处)镇长李春江却答复,以有土地使用证为名,找了各种理由说房子他拆不了!同时他自己又私下多次说:李刚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字迹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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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9年7月有人告诉我李刚的土地使用证是花钱办的,是镇长李春江和燕都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长高姿辉给办的还有其他不少人也花钱办了。这就办假证造成现在李刚一户三宅的“事实”。后打听到李刚办土地使用证时一个证4000元钱,他还帮助没有房证的人办证,但后来不止花了4000块钱的还花10000多块钱,但都上不去微机(像这样办的证他拉皋镇有上百个)。

8、2019年7月份举报李刚系列违法案件期间(曾担任新城国土局局长和国土所所长)多次找中间人,并找不同中间人找举报人说:“让我别告他,假证的事跟他没关系,并让我开条件,要求跟我见面详谈。

9、在2018年至2019年因李刚违建,非法办证、非法买卖土地、一户多宅、举报人多次找双塔国土局举报,监察大队刘强和刘洋(包括举报大棚房)说:“根据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去查了,李刚建的房子不属于违建和大棚房,人家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面积相符,也查到了该使用证的档案,我们也拆除不了”。燕都新城国土8月5日给我答复意见书后,刘强居然否认之前说法,还问我有录音资料吗?

10、2019年9月28日左右李文静去朝阳市执法局要求拆除李刚违建房屋,市执法局答复:“是集体土地,不是国有土地,得所在地区政府和镇政府拆除。”我们拆不了

11、2019年10月8日李文静找到双塔区政府副区长何区长说:这点小事应该好解决,还非要闹到习总书记那去咋的,得给他时间,得等他拉皋镇政府调查小组结果,镇长及各部门违法违纪他(何区长)管不着,等到10月末给结果,在这期间举报人也多次去他拉皋镇和打电话询问结果至11月中旬还没进展,最后也不了了之。(李文静曾无数次找过双塔区政府维权,后来双塔区政府竟然责令门口保安拦截不许李文静进入双塔区政府大门,门口保安态度非常恶劣、蛮横、还指手画脚,用手指着当事人说话粗鲁,甚至保安还动手推搡当事人,另外一个保安态度好些说“我们要是放你进去了,到时候我们就挨整了,人家领导有话,我们也没办法”,双塔区政府门口有监控可以作证)。

12、2019年10月辽宁省政府有个南水北调工程,征战木营子村土地,李春江镇长说:“省政府的项目跟他拉皋镇政府没关系,我让他停工就得停,我打电话马上让我的人回来,凭什么什么事都往基层推。”

13、2019年11月5日举报人往双塔区政府政府办打电话,政府办主任说:“已经给领导汇报了,只能等,等到啥时候不知道,得看他拉皋镇,我双塔区政府对他拉皋镇没有强制性管不了镇政府,我们只能协调。直到现在双塔区政府、双塔区国土局、他拉皋镇政府一个事也未处理,还找各种理由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抛在脑后;把党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当形式、走过场、不落实;把党的思想、指示精神当儿戏,不担当、脱离群众、不顾百姓疾苦、这样的干部是党的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应该受到严惩!

根据举报人举证:

李刚第一处违建房子建在木营村五组“大圆子”地块上,是95年左右建的,主房六大间大约200多平米,除此之外,主房右边还有两座厢房,一座小厢房和一座三大间大厢房。

2、第二处房子也建在“大圆子”地上,是2014年建的,在第一处房子的后边,五大间,大约300多平米,左边紧挨着大棚。(作为居住和开商店、麻将厅)

3、第三处房子在木营子村五组“后贵”,离火车道不足5米,数百平米,连城一排共十多间。(作为开商店、麻将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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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地修路为行善,虚报亩数成“财路”

1、2012年和2014年朝阳市双塔区外环路和滨河路两次修路征占他拉皋木营子村土地,两次征占地是同一块地(叫大河套地、除征占的大河套地块,剩余没征的地块现都在)。他拉皋镇农经站档案资料显示:李刚外环路修路占地2012年9月30日的记账凭证7.85亩,金额502400元(不算地上补偿物);2014年12月31日争占地:0.48亩,金额30720元(不算地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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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套地人均0.5亩,李刚家4口人实际共2亩地,李刚两次征占地镇农经的帐面显示:总共占了8.33亩其中谎报6.33亩根据他拉皋镇征地补偿凭证显示是每亩补偿6.4万计算,镇长李春江(当时是包村干部)、高姿辉伙同李刚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0多万元,还不算地上物补偿物。征占地时包村干部镇长李春江、新城国土高姿辉到现场,又给李刚做的账,实际根本没量地亩数,他们就那么写的,账上显示54万,实际李刚得了62万,后给补了8万没入账(地上物不算),实际就占2亩地,谎报地亩数加上谎报的树(地上物),李刚总计获得补偿款100多万元(镇农经凭条为证)。 6.jpg

2、2019年12月2日他拉皋镇政府给李文静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双他信告字【2019】28号,他拉皋镇政府“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却提起2012年、2014年两次因修外环路占用其中3亩地,其李文静1亩地,(征地期间没有一个部门任何人通知李文静本人;征地补偿协议书上也没有李文静本人签字;征地补偿款李文静也没有得到)。但是他拉皋镇政府农经站和木营子村委会账面上显示两次占地却是8.33亩答复意见书却未做说明,这是否更证实了他拉皋镇伙同李刚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和贪污的实事了!(征占地期间他拉皋镇包村干部是镇长李春江和燕都新城分局监察大队队长高姿辉,老百姓讲当时给李刚量地的就是高姿辉、为什么占得地和实际量的地出入那么大,就是他们私下做的账,为的就是骗取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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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正

国土资源部2004年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201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其中涉及到建设和用地审批,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证后,国土部门再办理用地手续,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用的还要上报省国土厅,就算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还要先由国土部门申报农用地转用,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占地,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达到刑法标准(耕地10亩,基本农田5亩)的要以非法占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敬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督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等相关部门公务人员及时立案,严厉查处追究书记赵延辉、镇长李春江、燕都新城国土高姿辉、双塔区国土监察大队长刘强、村民李刚等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严查揪出以权谋私者,从而以正国法,以维正义,以保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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