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马罡村民违法控制水利设施导致下游水电站无法正常生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2021-04-23 18:44:50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本报讯:记者(杨  剑)2021年4月16日,本报记者接到河南省大新实业有限公司河桥发电站负责人刘景新同志爆料称:他正在发电的水电站上游突然水流变的越来越小了,他急忙到上游查看,结果是一伙村民将上游一号闸的闸门锁撬开来,将关闭好的蓄水闸门升起,把用来发电的水排放到了河里,直接导致河桥水电站无法开机生产,造成了每天较大的经济损失,给地方电力部门带来生产生活压力和多方不安定因素。

排入史灌河里的发电用水
        接到爆料,记者来到位于固始县胡族铺镇河南大新实业有限公司河桥发电站,现场发现河道正成流量用于发电的水几乎少了三分之二,两台机组基本无法工作,从4月13号到今天,每天造成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

砸锁提闸放水的村民

        河桥发电站负责人刘景新告诉记者:“今年春季信阳地区雨水充配,是各水力发电站发电的好时节,固始县河桥发电站也是机组满负荷生产。可是,2021 年4月 13 日下午 3 时,我站值班人员突然发现,站前上游马罡干渠里的水小了,发电机组全部停机,当时我和我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上游的一号退水闸处,发现退水闸管理房门锁被撬了,非法换成了其它锁,退水闸的闸门也全部打开,将用于发电的水退入了史灌河里。我们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了胡族水管处,当时处领导非常重视,就开始调查违法破坏设施不法人员,当天夜晚我们重新把门锁换掉,将闸门关闭恢复发电。可是第二天上午约 9 点,马罡当地村民王亚平带领一帮人公然将我们重新换的门锁撬了,把水闸闸门又全部提开,恶意将发电河水全部退入大河中。当时我们和水管处分管领导也赶到了现场,拍下了当时的砸锁提闸现场,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王亚平说发电水淹了他承包的农田。当时我对他说:“你们那个地方本来就是个淹没区,没水了可以种点庄稼,有水了就不能种,同时我们发电水位远低于正常的防汛、灌溉水位,同时也低于马堽干渠设计的技术流量水位,如果是我们发电站擅自加大水量、抬高水位违法生产,你们可以到水政督查部门反映情况、调查我们发电站或到相关部门反映都行。”王亚平无理回答说:“防汛、灌溉水位淹没了我们的田,他王亚平自己没说的,就是不让你们发电用的水淹,”并说:“我们把这水全部退到河里了,并派我的人在这看着,谁要敢动这闸,我们就把他扔到水里淹死。明显带着恶势力性质”。

        刘景新告诉记者:“”我们发电站用水在每年的 5 月 1 日至 9月 30日防汛灌溉期间由水管处统一调配的,以防汛、灌溉为主,包括闸门等水利设施,由水管处维护保养,非防汛、灌溉期间,水量由河桥电站自行调配,水以发电为主,自主经营,在此期间,包括闸门等水利设施由电站维护保养。所以商量后,就以我们电站的名义,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我们于 2021 年 15 日下午到马堽派出所报了案”。

        刘景新说:“到目前为止,王亚平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给企业造成了 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并以每天 6000 余元的损失继续增加。

        2021年4月19日,采编人员来到事发地马罡乡一号对水闸,从现场看到白花花的发电用水无故流入了史灌河,下游发电站机组却无水力发电,实在可惜,采编人员来到淹没区,从前期发电用水水流痕迹查看,没有超过水位,也没有造成农田被淹没的事实真相。

        后来采编人员联系到王亚平,想听听他说法。王亚平说:“前期闸门锁不是他砸的,后期是他砸的,因为姓刘的发电用水淹没了他的农田,他们拍的有照片,也向水管处反应过了,提闸放水是他当着领导面干的。”

        最后,采编人员联系到了胡族水管所河道管理负责人苏主任。他说:“河桥发电站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合法的民用水力发电站,依靠上游防汛、灌溉以后的时间段废弃水进行发电,使用水力发电时间、水流量是有明文规定的,关于淹没王亚平农田的事,目前没有发生,王亚平强行提闸放水不应该,他也没有这个权力,水利设施依法受保护,破坏水利设施就是犯法行为,目前刘景新已经报案,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权威律师李江告诉采编人员:破坏水利设施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我国刑法中对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没有单独规定明确的罪名,因此司法实践中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来对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按照现行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破坏水利设施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以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物的都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河桥水电站反映的人为破坏生产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保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利。本网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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