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光山县一74岁老人被转进砖窑厂搅拌机身亡
2021-11-02 15:31:40来源:法治头条点击:
本网讯:2021年10月30日,光山县槐店乡望城村苏区制砖厂,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家旁边该砖厂打工,并且干的是一般年轻人都很难坚持下来的重活——黏土制砖坯成品车间,黏土制砖一般都是人工操作,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在制作车间干活基本上都是年轻人的事。可是光山县苏区制砖厂却把古稀老人推到最前沿,让一个74岁的老人到制砖机口干活,由于年老力衰,动作迟缓,制砖搅拌机竟然将老人吞进机器,导致老人当场惨死。砖厂老板为了封口居然让其家人说是高血压晕倒致死。
最后采编人员来到莲花石村民组死者家里,想了解一下情况,看到死者的家人在料理后事,忙碌待客中,院子里摆放在花圈等丧葬用品。在一旁帮忙的一个亲戚告诉采编人员:“老人今年74岁了,有病,在砖厂里扫扫地,突然晕倒就去世了,尸体在冷冻着,明天就火化。具体砖厂赔偿多少钱等安葬以后才商量。”出了其家住处不远遇到一个帮忙的女同志告诉采编人员,砖厂老板不让说是安全事故,如果说出来是事故让消息传出去了,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砖厂,砖厂就是打官司也不给死者他们家钱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虽然一般的安全事故不涉及犯罪,但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仍然会负刑事责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信阳市和光山县应急管理部门会怎么处理此事?本网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