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侵占他人公司、暴力催收高利贷,潢川“黑老大”再现江湖? 农民工工资六年拿不回

2021-12-03 10:03:35来源:中华法治网点击:


        刘昭宏是钢筋工,带有近20人于2016年1月开始在潢川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上的海龙国际三期住宅开发项目上干活;吴长军是木工,他手下也有10多人,同样在海龙国际三期干活。介绍他们去干活的是吴新国,这是个泥工工头,常年手下有几十人,跟着他在各个工地上干活。他们三人都是潢川县隆古乡人,村村相连。跟着他们干活的都是农民工,包括他们自己。他们建的是海龙国际三期的13、14、15、19、20、21号等6幢楼。
       近6年过去了,海龙国际三期项目,没有像他们在别的地方干活时那样,及时领到农民工工资,而是和他们上一级的承包建筑劳务的马中强、齐桂学等人一起,从此陷入无休止地讨薪黑洞中,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和刘昭宏、吴长军、吴新国境况相同的,还有刘连杰等人。在近6年无休止地讨薪中,马中强、齐桂学带领他们,和开发商无数次的交涉,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是无数次地希望都最终都变成了失望。甚至60岁的吴新国2020年还在急困中突发脑梗而入院治疗近1个月。但是一切都像是没有法律约束似的,农民工们愈陷愈深,似乎看不到一点希望。目前,尚欠刘昭宏30多万元;欠吴长军80多万元;欠吴新国近280万元;欠刘连杰200多万元。

       是马中强、桂齐学不给他们钱吗?根本不是,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强行侵占转走了他们的600多万元,另还有1200多万元钱没有支付。记者赶往信阳市潢川县,对此事进行调查,意外发现了一个以王建全、邵建霖为首的涉黑涉恶的诈骗、放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的团伙,正是他们强行侵占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以黑恶势力横行在潢川县光州大地,造成了农民工欲哭无泪、欲诉无门的凄惨境地。
        与他人合伙进行强迫交易,虚假诉讼,攫取不义之财

        王建全系潢川县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是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潢川恒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非法放贷的方式进入海龙公司,行非法敛财的事实。

       2017年,时任潢川恒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王建全与股东邵建霖合谋,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利用邵某既是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股东又是潢川县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的双重身份,采用带人停工、锁工地大门等非法方式要求潢川县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三期项目的施工人马中强、桂齐学、刘连杰等中止与其他混凝土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放弃已经购买履行的低价商品混凝土而购买其高价的商品混凝土。此笔交易直接造成实际施工方马、桂等人损失近 200 万元,强迫交易犯罪数额巨大!事后,邵某利用自己双重身份的便利,自己与自己、左手与右手签订了一份商品混凝土供销合同:2018 年,王、邵二人以潢川恒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名义将潢川县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到潢川县开发区法庭,在买通承办人吴琪的情况下,取得了(2017)豫 1526 民初 2324 号民事判决书,共同完成了敛财的目的。该份判决书网上可查,可谓是漏洞百出,极大玷污了司法的公信力(案卷上实际金额应为20多万元,却判决认定了200多万元)。虚假诉讼情节、手段十分恶劣!强迫交易罪是一种典型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马、桂、刘等人向公安机关实名举报,王建全嚣张地说:“在潢川县你随便告,我有的是人!”
        非法放贷,恶意控制、破坏正常公司的经营活动

        王建全本身就是靠放高利贷起家;为了攫取放贷暴利,其与邵某再次合谋:由王借贷 1000 万元给海龙公司向潢川县民生银行还贷,以解除民生银行对海龙公司土地的抵押;然后由潢川县农商银行给海龙公司发放按揭贷款。王借贷的条件是:实际借贷 1000 万元,期限是三个月,借条写 1200万元;用海龙公司股东全部资产做抵押,海龙公司法人代表先过户到王指定人的名下;农商银行给海龙公司发放按揭贷款后,由王直接扣走 1200 万元,完成后再将海龙公司全部回归给邵某个人等。如此一箭双雕,既达到了王某高贷牟利的目的又完成了邵某排除异己、个人独占公司全部股份的目的。作为民间高利贷侵入合法公司经营的行为本身就不正常,而作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王、邵二人根本没有对公司应当优先支付的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作出任何安排和打算。如此的经营人、管理者还有一点的社会责任吗?他二人的行为只会给政府带来麻烦,给社会造成混乱……

       但至今王建全并没有把海龙公司归还给真正的开发商,而是被王建全和他指定的人非法侵占了。

        拉拢腐蚀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正如王建全的打算,农商银行给海龙公司发放按揭贷后,其中由海龙公司依房抵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房屋的按揭款97 万元,也被王建全强行划走而拒不返还。其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侵占罪)。为此实名举报人已经向潢川县公安局报案。但是,王建全异常狂妄地声称:“我公安局有人,你只管告吧!”而事实上,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确实是有案不立!王建全的大话并非胡喷乱叫。

       另外,举报人已经就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到开发区法庭。而承办法官又被其买通了,完全不顾举报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无故拖延采取冻结措施,法律明确规定 48 小时内完成,该承办人刘庭长却拖了1个月……结果可想而知:王建全又轻松地划走了海龙公司抵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300多万的按揭贷款。为此马中强、桂齐学、刘连杰及刘昭宏、吴长军、吴新国等人实名举报实名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举报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他们是:王建全、邵建霖(已经另案逮捕)、原开发区法庭庭长吴琪、现开发区法庭庭长刘新立、潢川县公安局经侦查大队受案人。但举报又如石沉大海,至今没有反响。
        暴力催收高利贷,打伤工地施工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王建全是靠挖河砂淘得第一桶金的。前些年河砂管理较松懈,王建全就开一家黑采砂场,盗采河砂。这两三年管得紧了,王建全就用盗采河砂淘来的上千万元,常年以放高利贷为生。海龙公司从王建全手上拆借高利贷款1000万元,打条却是1200万元。

        2020年,在潢川县经济开发区的光州新城,因为资金周转不动,就向王建全拆借高利贷款500多万元。到期了,还不上,王建全就带人到光州新城工地上,强行要求工地停工,不给钱不准复工。工地上安装水电的工人正在施工,让王建全去找工头和老板说,结果被王建全和带来的人把一个工人鼻梁骨打成了粉碎性骨折。事情被王建全找公安上的关系压下来了。

        结果王建全放贷500万元,按月息1毛多计息,强行从光州新城划走价值1000多万元的房子。

        何时才能领回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有王建全强占了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非法持有海龙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和财务印鉴,并且有网银U盾,支取款项几乎不受任何限制。

        王、邵勾结,已经侵占的马、桂、刘等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强行扣走的商砼款220多万元,因有关部门不立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回来?

        王建全把持占有海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造成海龙公司已抵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款项,马、桂、刘等人也无法从银行获得按揭款。未付马、桂等人的1200万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更是变得遥遥无期。

        马中强等人告诉记者,难道逼得我们去跳楼,才有人管这事吗?新年将近,春节临近,全国各地又会掀起追讨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高潮。王建全能否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置?马、桂、刘等人是否能拿到工程款?人们拭目以待。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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