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倾情调解赡养案 申请人撤回申请促执结
2018-07-27 12:33:36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7月26日早上5点30分,天色微亮,炽热的阳光还未出现,三伏天的阵阵热浪已迎面扑来,但依然挡不住浉河区法院执行干警们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前进中的脚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带领执行局干警十余人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同时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程金洲、乡人大代表陈祖强及新闻媒体记者一同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早上6点30分,执行干警和市人大代表程金洲、乡人大代表陈祖强来到位于董家河镇某村的三个被执行人家中,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徐某弟兄三人都不在家,家中只有老太太一人照看5个孩子,最大的孩子看起来也就只有七八岁左右,老太太听到执行干警来找徐某弟兄三人,便立即警觉起来,表情也变得很凶,抵触情绪极其严重,声称徐某弟兄三人都外出打工并不在家。
执行干警说起来的原因,提到被执行人的父亲后,老太太的抵触情绪就更大了,那么这到底是怎样的一起案件呢?
据了解,这是一起涉赡养费纠纷案,申请人徐某某系三名被执行人父亲,十多年前因家庭矛盾,申请人徐某某与妻子及三个儿子分家另过,母亲随三名被执行人一起生活。后因申请人徐某某年事已高,身体有病,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要求三名被执行人支付赡养费。
三名被执行人以申请人在其年幼时,对其抚养照顾不够,在其成年后没有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且申请人还有劳动能力为由,拒绝赡养申请人,故申请人徐某某诉至浉河法院。
浉河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三名被执行人每月十日前各支付申请人徐某某赡养费100元。
由于三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徐某某向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庭庭长余静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
余庭长多次联系三名被执行人都没联系上,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三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余庭长并没有因此放弃,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们专门赶往三名被执行人家中,上门了解情况。得知三名被执行人均不在家中,而是在外地打工后,市人大代表程金洲和执行干警便与申请人徐某某深入沟通。最终,在市人大代表程金洲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徐某某自愿撤回执行申请。
此次行动强制拘传2人,执结1件,两案达成和解协议。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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