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纪委监察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02 12:18:40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把惩治扶贫领域腐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点,持续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力度,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上油岗乡林场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丁志富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月,丁志富在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利用工作便利为其岳母吴某某违规办理了农村低保;2017年,丁志富任林场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林场管委会有4名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和8名群众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其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3日,丁志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弋阳办事处罗新楼村村委委员、治安主任李德锋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李德锋在任弋阳办事处罗新楼村村委委员、治安主任期间,对职责范围内的城市低保申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朱某某享受城市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22日,李德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油岗乡常营村村委主任李兆国贪占计生款项问题。2009年,李兆国利用征收计生罚款工作的便利,将孟某上交的500元计生款项据为己有;2012年10月,李兆国在为群众王某办理相关计生服务事项工作中,截留款项1000元,用于宴请他人。2018年4月23日,李兆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其行为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群政群关系,必然受到党纪的严惩。
 
  通报要求:
 
  脱贫攻坚已到最紧要的关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防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实的作风,更优的服务,真正使脱贫攻坚成为党和政府暖人心、得民心的工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十二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按照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优先办理涉及到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快查严处,绝不姑息,坚决斩断伸向扶贫和民生领域的“黑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蝇贪蚁腐”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强烈信号。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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