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 14人获刑!

2018-08-04 10:48:13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2018年8月2日上午10时,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布复庭,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14人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我县首例由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案件。
 
  鉴于该案是新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办的第一案,涉案人数多、影响面大,宣判当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乐、县法院院长吴光金、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县公安局政委李长文等县领导及3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前来旁听了本案的审理宣判。
 
  新县人民法院判处14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获得四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编辑:永红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管:河南省老新闻工作者协会  主办:金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稿热线:13910392737
声明:若侵犯到您的权利 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予以修正
中国大别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