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

2020-12-08 10:43:01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12月2日,固始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在县局指挥中心的配合下,快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依法将违法行为人舒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有力打击了恶意报警、扰警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12月1日20时许,该局指挥中心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目前居住在固始县境内的舒某于12月1日19时许拨打北京市110报警称要在固始县将某驾校老板给杀了,并要求退其1万元钱,要求对舒某的情况进行核查。12月1日21时许,该局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市局指挥中心的指令:目前居住在固始县境内的舒某于12月1日19时10分拨打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110报警称在绍兴市诸暨市大堂镇杀了自己的老板娘,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紧紧核查,舒某报警情况为假警,要求该局对舒某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接到市局工作指令后,该局指挥中心立即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并对舒某所处的详细地址进行核查后,指令该局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该分局接到工作指令后,立即赶赴舒某的居住地将其传唤到案。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舒某暂住在固始县某驾校内,晚上没事就随意拨打外省市公安局110报警,来满足自己的快感。舒某的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核查均不属实,系谎报警情。

  因违法行为人舒某谎报警情,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面对公安机关的处罚,舒某对自己报假警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110报警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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