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黄标车2016年之前淘汰将享政府补贴标准
2015-08-11 15:38:56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近日,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商务局、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阳市国资委共同发布公告,公布信阳市淘汰黄标车的相关情况。 需要淘汰的黄标车国家技术参数标准通告如下: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 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 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公告显示,淘汰黄标车将享受相应补助。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把车辆交送车辆报废回收公司,并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市政府给予每台车一定的补助。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车”要带头率先淘汰,对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贴。信阳市辖区登记注册的个人车辆(不含固始),且享受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助的车辆技术参照标准的车辆。 领取注销登记报废车辆奖励补助所提供的手续包括:“黄标车”淘汰的,需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解体,取得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车辆所有人到公安部门注销车辆, 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和《注销证明》。补助金的发放发放地点在市审批大厅专设窗口。 编辑: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