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连续二次被刨 受害者合法权益不受保护

2016-07-21 16:14:52来源:看信阳网点击:


被扒开的祖坟

村民们自愿签字按手印证明

村委会证明材料

  7月19日,记者接到网友爆料称,自己家的祖坟被刨棺材暴露,祖坟被扒,在固始几百年未有之事,及奇耻大辱,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严惩扒坟凶手!

  2015年农历3月13日固始县段集镇下楼村民张贵阶将一祖坟迁至自家耕地上,此处耕地是1982年张贵阶用自已承包的耕地和本小组村民彭传河(现已去世)置换使用而来,张贵阶已耕作种植维护此地34年。

  2016年4月9日,叶俊峰无视此耕地与其家山林存在的明显边界,捏造事实说此坟地是他家的山林,并私自将坟棺刨开(其人平日较泼皮,言语蛮横)。此事发生后,本村民小组的十多人自愿签名按手印证明此坟地属于张贵阶。

  经张贵阶报警,段集镇派出所调查取证了本村民组的三人。一人为本村民小组组长叶林,是叶氏家族人,认为此坟地是叶俊峰家山林;一人为张氏家族人张贺年,认定此坟地是张贵阶家耕地;一人为彭传海,是与张贵阶置换耕地的彭传河之哥,他自愿签名按手印确认坟地属于张贵阶,因叶俊峰家人多次对其辱骂,畏惧之下,在派出所对其正式调查时不敢签字确认。

  固始县公安局以确权不明为由,三次不接收段集镇派出所的材料移交手续,对扒坟的违法行为不采取任何措施。在张贵阶亲属将被扒开的坟墓掩埋后,6月29日叶俊峰家人又将其刨开。祖坟被扒,在当地是几百年来未有之事,乃奇耻大辱。此事已发生数月,张贵阶家人承受巨大精神痛苦,迫切希望公安机关主持公义,公平、公正处理此事。

  叶俊峰擅自挖掘我家祖坟,其行为已严重违法,侮辱、贬损了我的人格,侵害我的名誉权。对于祖灵中国人有特殊的情感,叶俊峰的行为严重侮辱、贬损了我家的人格,我家人的感情受到严重伤害。恳请公安机关依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和第302条规定的侮辱尸体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追究叶俊峰的法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小记:

  祖坟连续二次被挖,这在农村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就如文中所说,祖先对于中国人有着特殊的思想感情,谁家的祖坟连续两次被扒,都会冲动、愤怒,在感情上接受不了。

  因为该事件牵扯祖坟被扒,所以很可能引起群殴、流血、集体上访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妥善处理。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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