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

2022-08-09 12:49:21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8月8日,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主管院领导、庭长及中院相关部门同志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民三庭庭长王永宏主持。

会上,中院破产合议庭成员张伟通报了1—7月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各县区法院汇报了1—7月破产审判工作,总结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立案一庭负责人付巍就破产案件立案、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郑鹏飞就执转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王永宏点评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安排部署。

王明强介绍了破产审判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背景,点评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提出要求。他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评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我市法院牵头的三个一级指标之一,直接影响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局。大家一定要提高对破产审判工作的认识,好做以下工作。一是配强审判力量。全市法院要成立专业化破产合议庭,暂时条件不具备的,也必须固定至少一名员额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统筹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二是建立单独考核机制。中院已经对破产审判法官进行单独考核,各县区法院可以参照中院考核标准或者自行制定考核文件,对破产审判法官实行单独考核。三是办好破产案件。全市法院要将办理破产指标研究透,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考核开展工作,不

断增加案件受理数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压缩案件办理周期,严控案件办理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中院明确了各县区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和移送执转破案件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法院要在8月底前按目标任务完成案件的受理或移送工作,确保全市两级法院新受理的破产案件能够在今年年底前办结。四是建立协作会商制、月通报制和月报告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全市法院要建立承办人、庭室负责人、院领导三个层面的协作会商机制,由破产合议庭负责召集定期或不定期的碰头会,排查研究确定适合执转破的案件和案件处理中遇到的难题。中院每月初通报上月全市法院破产审判指标,对照营商环境填报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办理破产指标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法院每月底前向中院民三庭报告本月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就每起案件的审理进度、预计结案时间、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做出逐项说明。

二要加强学习交流联系宣传要常态化。组织业务素质培训,赴先进法院学习破产审判宝贵经验。加强破产相关研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鼓励干警多学、善思、勤写,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审判专业化、学习常态化的团队;加强上下左右内外的联系,要加强两级法院沟通联系,中院民三庭要加强监督指导,对全市法院受理的每个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指导到位,加强府院联动,做好宣传工作,创办破产案件专刊,在官方新媒体账号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实现“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美好愿景。

三要加强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要深刻认识加强破产

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好依法积极受理与严格审查受理的关系,要把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办理好,认真查找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隐患,准确把握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与破产审判规律相结合,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一些关键环节要做到依法依规,切实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全市两级法院共同努力,把破产审判工作干好,要时刻绷紧这根弦,不踩红线,不越底线,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王永宏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强调,要传达好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严肃工作纪律。(郭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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