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情法兼顾 弥合骨肉亲情

2022-10-28 11:23:49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近日,一位满脸春光的耄耋老人向潢川法院少年家事法庭送来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廉洁高效、化解民怨温暖人心”的锦旗,并和承办法官促膝交谈,表示真挚的感谢。

        “这几天彻夜难眠,心里的感激不知如何表达,你们不仅办好案,还化解了我们家冰封多年的矛盾,送面锦旗聊表心意。”当事人肖大爷激动地说道。

        被告肖大爷与杨大妈曾是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分别为长女肖女以及次子肖子,原告肖女及弟弟肖子均有智力障碍,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05年,杨大妈与肖大爷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杨大妈长期与肖女夫妇生活在一起,后来杨大妈不幸瘫痪,肖大爷仍去照顾杨大妈,在照顾期间肖大爷与女儿女婿因费用支出以及时间分配等问题产生了矛盾。2021年3月10日,肖大爷擅自将与杨大妈共有的一套房屋以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杨大妈得知后向肖大爷索要应得的财产份额,但肖大爷以卖房的钱要分给肖女、肖子二人为由拒不返还。2021年12月,杨大妈因病去世,肖大爷又将杨大妈身故抚恤金领走。

        因原告肖女身患精神疾病等多种基础性疾病,治疗需要花费大额医疗费,女婿李某某多次找到肖大爷,要求其返还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和应得的抚恤金,但肖大爷认为近年来照顾肖女家人及外孙上学已经花费了不少钱,自己虽年事已高,但仍是家中顶梁柱,应由其保管杨大妈的遗产和抚恤金,加之两家多年的矛盾,拒不支付。故肖女将父亲诉至法庭。

        少年家事法庭庭长刘新力在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了该案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认为本案不仅涉及财产的分配,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亲情关系,如若处理不当,可能严重影响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于是,刘新力立即确定调解思路,明确本案为家事纠纷案,作为一个特殊案例,要突破审理常规,不能简单排期开庭。他分别向原被告代理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通过原被告代理人向双方当事人融入情理法的理念工作,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考虑到原告身患精神疾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在外县,且被告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为有效化解矛盾,刘新力分别前往原被告家中调解案件,既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初,调解工作并不顺利,而刘新力仍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并从家风家教、家庭传统美德等方面进行劝导,不断用家和万事兴的价值观化解双方心结。最终,父女二人主动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互相敞开心扉、消除隔阂,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肖大爷同意当庭一次性给付肖女应当分割所得的继承款及抚恤金共计85000元。

        法条链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家是社会的基石,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才能营造社会的良好风气。用心用情调解,真正做到 “案结、事了、人和”,是潢川法院始终坚持的办案理念。近年来,潢川法院在办理家事案件中,注重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寻找亲情与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陆东起 刘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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