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宴席未收到亲戚贺礼 带父母上门将其打伤

2015-07-14 15:07:02来源:河南法制报点击:

  在滑县农村,有为孩子“作九”的习俗,届时,亲朋好友都会前来祝贺并送贺礼。滑县半坡店乡的段某在办“作九”宴席时,没有见到本家二爷老段前来祝贺,竟带父母找上门将其打伤。近日,被告人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滑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郭某的丈夫老段是被告人段某的本家二爷。2014年12月17日,段某为儿子办“作九”宴席,因老段和郭某夫妻没有送贺礼,当天20时许,段某带着父母来到老段家中,双方因送礼问题发生口角,段某将老段和郭某打伤。经滑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郭某左侧四根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
 
  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故意伤害他人,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请求,该院酌情考虑。但被告人在将被害人致伤后未能积极予以赔偿,对该情节在量刑时亦应予以酌情考虑。
 
  为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段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后果,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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