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好心留宿同事 丈夫半夜施暴

2015-08-19 10:22:49来源:河南法制报点击:

  好心妻子留宿同事在自己家中休息,不料却遭到了丈夫的强暴。近日,经博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乔某因犯强奸罪被博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家住农村的小玲(化名)年仅20岁,从小就乖巧懂事,深受大人的喜爱。为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2013年4月,她经人介绍来到博爱县城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比她大20多岁的小芳(化名),小芳对她也特别照顾,她也亲切的称呼小芳为阿姨。2013年10月,因天气逐渐转冷,小玲决定在饭店附近租房居住,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的同事,让帮忙寻找。一向热情大方的小芳听说后,告诉小玲说她的家里地方大,如果愿意可以住到她的家里,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小玲听后十分感激,点头表示同意。于是小芳便抬了一张床摆放在一楼客厅的西北角,然后用两个大柜遮挡了一个小空间,小玲就此住了下来。

  2013年11月14日晚9时,小玲在送走饭店的客人后,便回到了住处。第二天凌晨2时许,小芳的丈夫乔某到楼下应急。路过一楼客厅时,想到了年轻貌美的小玲,心里顿生邪念。于是乔某径直走到小玲的床前,将手伸进小玲的被窝,脱去小玲的秋裤和内裤,爬在她的身上乱亲乱摸,欲行不轨。正在睡梦中的小玲被乔某的这一举动惊醒了,她极力反抗,并大声叫骂。见自己的行为未能得逞,乔某只好作罢。小玲趁机打开了房灯,看到强暴自己的正是小芳的丈夫乔某。等乔某上楼休息后,小玲赶紧和表姐通了电话,两人见面后便报了案,后乔某被抓获。乔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因前一天晚上喝点酒一时糊涂犯下了大错。

  博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乔某趁他人熟睡之机,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属未遂,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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