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假离婚,谁的尴尬 ?

2014-04-25 09:01:23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离婚原本是件严肃的事情,但在国内,有时看上去不无黑色幽默。近日有报道称,南京一些家长为让孩子上好的初中,夫妻不惜办理假离婚,一方把户口迁至学区所在的父母这边。
 
  近年来,媒体经常曝光有些夫妻为买房、为生二胎等各种原因而假离婚,南京发生的类似情形,再度吸引了公众关注的目光。这些假离婚现象,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实为罕见,确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
 
  类似假离婚,只是从其初衷而论,在法律上却是不折不扣的真离婚。因为,夫妻间既然要解除婚姻关系,就要走完既有法律程序,包括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内容,而一旦在离婚证上盖上公章,即意味着双方从此以后都是单身自由人了。很难相信,已经不再具有法律合法性的一对夫妇,还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同眠共枕,就毫无违和感,没有任何尴尬。
 
  假离婚者必然要面对各种现实的风险。一方面,由于法律约束已不存在,夫妻间任何一方想甩手而去的法律成本实际为零;另一方面,由于财产分割完毕,很可能对其中一方形成真离婚的诱惑。例如,老公或妻子本来就有那么一点小心思,在办理离婚手续后,这点小心思就可能被放大。媒体上经常有报道,一些初衷是假离婚的夫妻,结果变成了事实上的真离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夫妻间失去了法律保护屏障使然。
 
  还不难发现,之所以出现这类假离婚现象,多数要么是因为资源性稀缺(如优质公办资源),要么是因为制度性匮乏(如生二胎)。这决定了,人们会以各种方式来获得相关资源。以假离婚来绕开制度,也就成了那些急于获得资源者的一个选项。何况,维持夫妻关系的不仅是一纸证书,还有传统观念与人际关系等现实约束,这也为假离婚者提供了必要的道德支持。只要利益足够巨大,胜于假离婚所需承受的成本,又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
 
  因此,面对中国式假离婚,真正应该感到尴尬的是制度设计者。正是因为制度设计不够严谨,出现各种漏洞,这才给人们提供了借助假离婚来规避制度的选择。如果在制度设计与执行上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出现类似现象的概率自然就会减少。而这对制度设计者与政策执行者来讲,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比如说,只要从小孩户口迁入的时限上进行规定,便可杜绝有些家长为迁户口而办假离婚的行为;或者,对那些三代直系亲属在学区内的干脆打开绿灯,也不失为一个办法(这样做也具有一定合理性)。
 
  从这个话题扯开去,根本杜绝中国式假离婚现象,还在于打破资源的垄断或稀缺状态。这一方面是增加资源供给,让人们不至于面对匮乏危机;另一方面,就是在资源分配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加以平衡。前者,一时之间未必能够做到,后者则是对政策公平性的考验。
 
  仍以南京为例,其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鼓楼区,这才造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竞争格局。照理说,公办教育资源应当具有均衡性,不该出现类似分配不均现象。这虽然更多是出于历史的原因,教育部门却不该无所作为。如果当地能加快推动公办教育资源均衡化,在硬件设施与人才配备上缩小差距,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想方设法挤进公办名校的情形。
 
  中国式假离婚,既折射出当事人的无奈,也暴露出相关制度的缺失。一项制度的设计,理应兼顾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如果制度本身不合理,或将失去执法的正当性;倘若制度不具可操作性,容易被人钻空子,就算不变成一纸空文,也将丧失制度的权威与公正。
 
  编辑:(永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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