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 双方当事人同日送锦旗致谢

2022-03-14 15:35:46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3月11日,上诉人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相继来到信阳中院,分别将“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 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为法暖民心”两面鲜红锦旗送到中院民一庭庭长蔡红莉、员额法官姚涛手中,感谢中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实质性解决双方多年的矛盾恩怨。
       时间回到八年前,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某名郡建设事宜。因工程款支付发生纠纷,双方于2016年9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固始县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具体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以及后续工程如何实施的事宜。在调解书的履行过程中,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违约,又起诉要求解除调解协议有关后续工程的约定内容。双方当事人因各自的诉求无法满足,矛盾日益激化。特别是因涉案楼盘无法交付已售房屋,使部分购房群众的利益受损。该案成为涉及当地群众切身利益、营商环境优化,影响地方稳定发展的重大案件。

       该案再审上诉至信阳中院后,民一庭的承办法官姚涛详细了解后发现,此案法律关系复杂,简单就案办案、径直判决,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还会激化各方矛盾。姚涛法官在依法审理的前提下,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工作上,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庭长和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建议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力争案结事了;另一方面,相继八次到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展调解、调查案件症结,并走访相关单位。随后,通过启动联动机制,与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数次沟通,共同做双方调解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敞开心防、放下恩怨,同意调解。

       2022年2月21日,在中院承办法官、固始县委政法委及固始法院相关同志见证下,上诉人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表陆某与被上诉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的代表凌某握手言和,对涉案工程施工达成了固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款、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退出的一致意见。目前,前期款项已经支付完毕,双方正在有条不紊的履行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重大涉营商环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案都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信阳法院能动延伸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通过涉企个案矛盾实质性化解,关联解决“问题楼盘”,既保护涉案群众合法权益,又消弭社会稳定风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通讯员:郭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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