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让纠纷止于未诉!筑牢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

2022-07-06 10:39:28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近日,潢川法院桃林法庭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调解方式,分阶段化解矛盾。双方因取水问题发生争执,一方当事人还曾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并作过前期调解工作,却始终没能化解矛盾。无奈,原告因被告妨碍取水诉至潢川法院桃林法庭。

        桃林法庭庭长涂成林接到该案件后,详细梳理了案情,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邻居关系,且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能做到案结事了,甚至激发双方矛盾,存在民转刑的可能。本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方式分流机制,在立案前即做好当事人解纷方式的询问工作,做到能调则调,不能调及时立案。将该案转至人民调解平台,指派张启霞做人民调解工作。

        涂成林从专业角度帮助分析该纠纷的法律关系,告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分享了类案的裁判规则,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并从利民便民、减轻诉累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张启霞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存在很大矛盾。为查明案件事实,从源头化解纠纷,主动到派出所找到当时出警民警,了解双方矛盾症结点所在,回来后与该村村书记联系,查看了该村的村民规约,查询了相关法律。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后,张启霞联系派出所民警、该村书记到达双方当事人家里,从人情道德、乡风建设和法律法规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消除双方误解。

        最终在众人苦口婆心、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互致歉意,握手言和,并表示从今往后不再妨碍取水,在以后的邻里生活中互帮互助,为全村邻里和睦作出表率。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这么一类人,常年奔走在“化纠纷  解矛盾”的第一线。他们懂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双方;他们有情,心怀地方平安建设,穿梭于“剪不断、理还乱”的家长里短之间;他们大爱,克服事事艰辛,用真情、真心去帮助他人、回报社会,他们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员。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加强诉源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为建设和谐美丽乡村注入法治力量,潢川法院一直坚持人民调解员驻庭办公、驻庭调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潢川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诚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保障民生权益,为社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通讯员:杨立琪  刘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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