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9旬翁欲将房产过户给保姆 将子女告上法庭

2014-07-25 16:12:06来源:互联网点击:

  认为子女照顾得少,怕在家里出事没有人知道,安阳市一九旬独居老人提出,谁能诚心照顾他直至过世,就将房产过户给谁,但这一做法遭到其子女反对。为了能够自由处置房产,苏绍(化名)向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提起诉讼。老人为何这样做?子女又为何不亲自照顾老人?他们又有什么隐情?昨日,记者对苏绍及其子女进行了采访。
 
  反映|老人想要房屋所有权过户给照顾他的人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苏绍。据其介绍,他今年95岁,和老伴儿育有五个子女,一个孩子被人偷走,其余四个孩子都在身边长大,现在所居住的殷都区某家属院这套房子为他和老伴儿共同所有。2005年,老伴儿过世之后,苏绍一直在这里生活。
 
  “本来我的经济条件就不好,虽然有这个房子,但既不能贷款也不能变卖,我孩子又不给我钱。”苏绍向记者讲述了他要求房屋所有权的原因,子女一年来不了几次。但是他年纪这么大了,需要有人照顾,否则他在房间里出什么事都没人知道,因此他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养老”,谁能照顾他直至过世,他就把房产过户给谁。
 
  苏老人说,他的退休金是2700多元,现在他家有一个保姆,照顾他八九年了,因为工资低,人家一直想走,他也没钱给人家,就想着保姆照顾他,他把房子过户给她。目前他住的房子有八九十平方米。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老伴儿过世后,苏绍拥有房屋的60%,每个子女还分别拥有7平方米到8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苏绍和子女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如果苏绍想要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就必须首先获得房屋所有权。
 
  为了取得房屋所有权,苏绍找到几个子女商量,他愿意用钱购买子女拥有的那部分面积,还不要子女的养老费。但是子女都不同意,所以他才起诉。
 
  调查|子女表示已尽义务,只希望父亲安度晚年
 
  事情真的像苏绍老人所说的那样,子女不去探望、不给生活费以及不同意给他房屋所有权吗?
 
  昨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打通老人儿子苏申(化名)家里的电话。苏先生不在家,他的爱人李女士接通了电话,当记者说明情况后。李女士说这些情况她都清楚,根本不是老人说的那样。
 
  据李女士介绍,首先苏老先生不是94岁,当时的身份证打错了,老人是1928年9月出生的,实际年龄是86岁。
 
  “老人的脾气很怪,你可以问一下院里的邻居。”李女士说,2005年她婆婆去世后,她爱人曾提议让父亲和他们共同生活,一切费用都由他们来承担,父亲的退休工资都归父亲自由支配,住烦了也可以到其他兄妹那里去住几天,但是被父亲拒绝了。“他不和我们住,不管平时还是逢年过节,包括他过生日,我们都买东西去看他。”李女士说,生活费是他们几个协商好的,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妹妹每年给父亲。
 
  据李女士介绍,老人为了将房产过户给保姆,又一纸诉状将几个子女告到法院。他们几个子女对父亲很失望,也有些想不明白。现在那套房子父亲一直住着,他们想去照顾,老人不同意,他们经常去探望、给生活费,做到了他们能做的。
 
  据李女士说,老人有想法,他一直想把房产给保姆,他们当然不同意,现在社会这么乱。“除了至亲,还有谁能真心诚意对他?”李女士说,他们子女商量过了,为了让老人放心,房子给了哪个至亲,他们都没意见。作为他们的父亲,亲生儿女不可能狠心不照顾他,但是如果想用房产作为条件,找一个外人来照顾他直至过世,这中间存在很大风险,他们很不放心。
 
  庭审 |调解不成,法院择期宣判
 
  7月22日,殷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在法院开庭之前,该院按照法定程序对这套房子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5万余元。
 
  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法庭经合议后择期宣判。昨日,李女士表示,不管审判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尽力赡养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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