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出台环保专门性文件 系全省中级法院首家

2016-08-13 07:58:04来源:河南日报点击:

  8月10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新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我省各家中院中率先出台环境保护专门性文件,体现了我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持续努力。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新乡市中院通报了当地法院受理的全省首例跨省运输、倾倒并燃烧化工废料的案件:2015年11月9日,延津县国有林场附近,犯罪嫌疑人马某、刘某、李某偷偷焚烧HW06类危险废物,这类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污染潜伏性。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三人提起公诉,7月11日,延津县法院正式立案。
 
  新乡中院相关负责人就此案例指出,按照此次出台的意见,保护环境资源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让司法审判成为预防和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有力法律武器。
 
  下一步,省高院还将推动建立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刑事司法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的震慑、打击力度,并实行异地管辖,排除地方干扰,让环境污染者切实付出代价。
 
  编辑:永红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管:河南省老新闻工作者协会  主办:金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稿热线:13910392737
声明:若侵犯到您的权利 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予以修正
中国大别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