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走过场”?民政部回应

2018-04-08 11:16:53来源:中国新闻网点击:

  4月4日,记者从洛阳师范学院获悉,该校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联合在吉隆坡校区设立的洛阳师范学院海外分校——河洛学院近日正式获批。
 
  近年来,为加大我省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广汉语言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洛阳师范学院积极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办学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办学影响力。马来西亚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洛阳师范学院以师范办学特色为依托,结合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的大量需求,抢抓机遇,携手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申报在其吉隆坡校区设立河洛学院。
 
  据了解,两年来,洛阳师院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多次进行校长互访、磋商谈判、实地考察等。在两校共同努力下,经过材料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答辩、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洛阳师范学院马来西亚分校——河洛学院日前正式获批。根据计划,河洛学院将在今年8月份开始招生,首批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及汉语国际教育。
 
  有记者问,去年年底以来,民政部等部门下大力气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速度和力度都是空前的,但有人说这是“走过场”的运动。这样的说法合适吗?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领域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一场斗争。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重大变化,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的问题和矛盾,出现了一系列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社会公众通过80万家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渠道越来越宽、认同感越来越强,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国家帮扶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越来越多。
 
  该负责人称,一些不法分子认为他们占便宜、谋私利的机会到了,于是纷纷打着公益或互益的名义,扛着国家战略的旗号,标榜着社会组织的身份,尤其伪造国字号、甚至是国际性组织的身份,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招摇生事,肆意糟践广大公众的信任,刻意玷污社会组织、社会公益事业的形象。不把这股歪风邪气压下去、不把各种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好,我国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就成了大问题。
 
  该负责人指出,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事关社会组织发展大是大非问题,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问题,因此,民政部门必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当然,这种斗争不是革命战争年代那种疾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也不是历史上那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要依靠党的领导的力量、依靠法治的力量、依靠政府部门协同的力量、依靠综合治理的力量来激浊扬清、扶正压邪。至于是不是“走过场”,事实胜于雄辩。要感谢这个善意的提醒,对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这场斗争,绝不“走过场”。
 
  对于民政部联合公安部将在4月-12月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屡禁不止,特别是有的非法社会组织“跟风”国家战略,打着“中国”“国际”字头,冒用国家机关下属单位名义活动,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也给人民群众带来财产损失,还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从4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这8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此次开展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整治基础上的又一次发声亮剑,目的是通过集中整治,去“存量”,遏“增量”,实现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治理效果。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同时要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打击整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打击整治的根本目的是要以“惩”促“防”、以“惩”促“治”。可以说这8个月时间是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标本兼治的关键时期,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立足当前,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社会震慑效应,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完善举报投诉、公开曝光等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法治环境。
 
  对于民政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该负责人介绍,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中,民政部边摸排边打击,边部署边行动,坚持全面铺开、不留死角,重点打击以服务“国家战略”名义行骗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坚持创新手段、分类施治,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执法,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乱象开始得到有效遏制,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或劝散。各地民政部门纷纷重拳出击,对本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摸排和打击,依法从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截至目前共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00多个。其中,北京、浙江、山东、深圳等地集中取缔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军人协会”、“深圳市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全国正义慈善联盟”、“中国能源装备协作会”、“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中国高校深创联盟”、“中国雷锋基金会”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整治效果,极大地震慑了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各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行动,对辖区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做出部署,发布了打击整治通告,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不少地方还公布了在本地活动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广泛收集证据线索,并提醒公众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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