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姊妹五人“争抢”拆迁补偿款,将84岁老母告到法院

2021-12-02 15:33:03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你们姊妹五人,我含辛茹苦把你们一点一点的拉扯大,没想到我一把年纪了你们却把我告上法庭……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前进法庭在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一位84岁的老太太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怒指作为原告的四个女儿为分房屋拆迁补偿款而闹得姊妹反目,罔故生养之恩。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位近耄耋之年的老人如此声泪俱下呢?

         案情回顾

         事情还得从一套拆迁房说起。王老太与老伴共育有八个子女,其中三名子女早年间去世。1980年,王老太在信阳市平桥区前进村九组自建三间瓦房、一个院落,后又加盖简易房两间。随着儿女逐渐成家立业,除小女儿程某玲外,其他子女均在外居住。

         2021年4月,由于河道治理工程,以王老太为户主的房屋要进行征收拆迁,管委会依据其家庭成员内部的分割协议进行了安置补偿。王老太因与小女儿常年共同居住,自愿将个人补偿款交由小女儿保管。其他四个子女得知后,心生不满,遂以程某玲领取并保管王老太补偿款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将程某玲、王老太诉至平桥区法院,主张程某玲返还不当得利款350000元。

         审理结果

         前进法庭员额法官蒋荟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老太情绪激动,数次落泪,与原告四个子女发生激烈争吵,并出示其自愿将个人财产交由程某玲负责保管,愿意由程某玲生养死葬,百年后所有财产归程某玲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证明一份。蒋荟见此情景,心里暗自思忖该案不是一起简单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案件,而是老人分得的补偿款能否真正物尽其用,花在老人自己身上的问题。

         蒋荟以其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隐藏在争议焦点背后的家庭道德伦理纠葛是本案纠纷的关键所在。通过耐心询问,蒋荟了解到四名子女之所以起诉程某玲及其母亲,并非是想夺取赔偿款,而是考虑到程某玲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担心王老太的拆迁补偿款会被挪作他用,日后王老太养老或发生疾病时无法得到保障,到时作为子女的她们仍然要承担赡养费。她们希望将这笔补偿款存入专门账户,用于王老太的养老开支。除此之外,从情感上,四名原告也认为母亲偏心小女儿,对自己未尽照顾义务,双方都向法官倾吐内心苦水。

         为了真正解开矛盾,从根源上化解纠纷,蒋荟法官多次以情释法,对四名原告进行耐心劝解。她表示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能为母亲着想的孝心值得肯定,但对父母负有的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母亲的财产由谁保管、指定去世后由谁继承而改变,母亲含辛茹苦拉扯儿女长大不容易,姊妹五人应团结一心帮助老人安度晚年,赔偿款交由谁保存应尊重母亲的意愿。在与四名原告多次沟通交流后,她们终于放下执念,重拾亲情,撤回起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管:河南省老新闻工作者协会  主办:金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稿热线:13910392737
声明:若侵犯到您的权利 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予以修正
中国大别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