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立医疗服务价格酝酿正在调整

2014-04-28 09:48:25来源:互联网点击:

  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后,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也在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应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昨天,在由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中心主办的2014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介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郭剑英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

  郭剑英强调,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医疗卫生领域涉及公共资金,基本医疗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对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费用标准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但不是所有环节价格都需要政府控制,能够竞争的环节,应该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管控放开不会加重公众负担”

  本月初,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社部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如果价格管控放开,医疗服务会涨价吗?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说,即使将来政府调整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也不会造成公众费用负担的加重。“最近,北京市医改办委托我们对北京以"医药分开"为主线的公立医院改革做一个评估。根据对朝阳、友谊等五家试点医院的初步评估,五家医院虽然将5元钱的挂号费,调高为42元的医事服务费,提高了医疗服务价格,但因为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及配套的控费政策,最终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还有所下降。”

  补充阅读: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已经“松绑 ”

  根据三部门公布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

  这份文件明确,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应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市场为医院“定价”——解决医改最大难题:医院收入如何补偿

  在各种医疗资源中,医疗人才是最重要和核心的资源,而医疗人才的短缺在我国已经达到了一种空前危机的状况。在两百万医生队伍中,有近一半人不具备大学本科教育水平,从而使得我国合格医生与人口的比例严重偏低。然而极为矛盾的现象是,近十年来,大多数医学院毕业生却没有进入临床医生的队伍。正是由于医疗人才没有随着人们的需求相应增长,从而使得医疗服务供不应求的问题进一步恶化了。

  我国医疗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多年来的停滞不前,根本原因在于长期压抑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僵化不变的定价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了供求之间的关系,背离了老百姓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我国目前医疗服务价格与其他各种价格之间的比价,已经形成了非常荒唐的格局。例如,医生门诊收费竟然低于理发和洗脚的价格,更是远低于电影票的价格。

  因此,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符合供求规律,已经成为我国深化医改刻不容缓的急迫任务。现在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和人保部出台的新政策,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定价,正是顺应深化医改需要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编辑:(永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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