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第7次集中为农民工“讨薪” 各级法院院长带头去“讨薪”

2015-12-09 10:04:59来源:人民日报点击:

 
  第五:鹤壁32名农民工齐讨薪 法院两天结案
 
  11月18日下午,数十名农民工来到鹤壁市鹤山区法院立案庭,称被某机械制造厂外派到内蒙古、青海等地从事设备安装工作,现工程已交工几个月,但工资却未拿到手,请求法院帮助讨薪。鹤山区法院立案后及时向院长李晓晔作了汇报。李晓晔院长了解到该案是涉及32名农民工的讨薪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一名副院长带领民一庭干警到企业了解情况。
 
  11月19日,32名农民工的代理人和企业代理人来到法院。李晓晔院长主持召开庭前协调会,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当场向企业代理人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企业方保证在元旦前一次性全部解决这32名农民工的工资,诉讼各方达成调解协议。11月20日,法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天时间。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涉案人数众多,即涉及32名农民工。二是院长率先垂范,庭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三是快速立案、快速办理,通过辨法析理,仅用2天就审结了案件。
 
  第六:商丘宁陵县留守儿童遭车祸 小额诉讼法十天结案
 
  今年10月份,15岁的常某在骑电动车上学时被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后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宁陵县法院。双方争议的金额不大,宁陵县法院小额诉讼法庭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立案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某保险公司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做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当场就支付了1.3万的赔偿款。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涉及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二是通过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常某拿到赔偿款不超过10天,快速审结案件,及时维护了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管:河南省老新闻工作者协会  主办:金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稿热线:13910392737
声明:若侵犯到您的权利 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予以修正
中国大别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94号